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消)行罚决字〔2019〕029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凯兆再生纤维有限公司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工业区家具园区兴隆路8号的浙江凯兆再生纤维有限公司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该单位综合楼第四、五层安全出口的防火门被人为锁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浙江凯兆再生纤维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平阳县建设银行消防罚没款专户(户名:平阳县财政局罚款代收户,帐号:33001627127059012345,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246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0月31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31 |
决定机关 | 平阳县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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