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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荣兴置业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许可,在西湖区转塘街道洙泗路西湖国际茶博城于2019年初开始搭建四处建筑物,于2021年2月2日9时45分被转塘中队执法队员查处。其中在茶博城西门南侧已搭建一处建筑物,长7米、宽2.9米,建筑面积20.3㎡,西、北、东面倚靠原有墙体,南面以砖混封闭,顶盖水泥楼板,北侧破墙开铝合金玻璃门,至发现时已建成,作为厨房使用;南门处搭建牌楼,长11米、高9米,刷白,顶为瓦片,安装金属门;南门两侧搭建两处保安室,东侧长8.1米,宽3.5米,建筑面积28.35㎡,西侧为“7”字形建筑面积24.73㎡,两处均已建成未使用,四周已封闭、顶已盖。当事人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进行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拆除该违法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依次为20.3平方米、28.35平方米、24.73平方米的三个建筑物和长11米、高9米的牌楼)。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