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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凉木罚字[202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2
    决定机关 木里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詹长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