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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工商处字〔(2017)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7
    决定机关 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阳江市鸿润房地产发展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