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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饶银监罚字[201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股金在本行质押问题整改不力;为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企业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被挪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2-02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上饶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夏勤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