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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经开公(城南)行罚决字[2019]505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富悦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6日凌晨,嘉兴富悦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1520房间一名住宿旅客石某某信息未进行相关登记,另查明该住宿人员经该单位大厅进入该单位内部,该单位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存在治安隐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城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