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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8]106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月31日10时许,西溪派出所民警在对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69号的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店605室进行检查时,发现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69号的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店存在未按规定将承租人刘某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店已构成未按规定将承租人信息告知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的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责令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店限期三天改正,给予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杭州莫干山路店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31
    决定机关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