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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永康市兴飞衡器厂
    法定代表人 施超飞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33177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金永芝商初字第00429号
    案号 (2016)浙0784执183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永康法院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5-12
    发布日期 2016-06-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归还代偿款1183509.21元及利息损失。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