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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州建行决字【2018】第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未回复也逾期未整改到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06
    决定机关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