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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济长市监处〔2019〕07019-08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你单位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5
    决定机关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