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自建筑垃圾的可燃物进行气化的工艺与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10036751.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4593022B 公开(公告)日 2017-04-19
申请公布号 CN104593022B 申请公布日 2017-04-19
分类号 C10B53/00(2006.01)I;C10B53/02(2006.01)I;C10B53/07(2006.01)I;C10B57/06(2006.01)I;C10K1/02(2006.01)I;C10K1/00(2006.01)I;C10K1/08(2006.01)I;B09B3/00(2006.01)I 分类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发明人 王以峰;葛海卿 申请(专利权)人 珲春梧桐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代理机构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北京元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102205 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四史路603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公开了将来自建筑垃圾的可燃物进行气化的工艺与装置。所述工艺包括将从建筑垃圾中回收的可燃物在裂解炉中进行裂解气化,然后进行一级净化和二级净化,再进行一级分离和二级分离,在二级分离后,使用风机将尾气引出进行三级净化。还公开了将来自建筑垃圾的可燃物进行气化的设备。本发明的工艺和设备对建筑垃圾可燃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焦油含量低并且尾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