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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河东)应急罚[2021]执—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8日,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决定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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