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保)应急罚〔2019〕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25 |
决定机关 | 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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