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桐市管罚处字〔2019〕4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本局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应从轻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以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16 |
决定机关 |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丽苹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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