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孝市监处〔2018〕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1
    决定机关 安吉孝丰工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