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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忻银监罚〔2015〕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比例、逆程序为异地企业用拆借资金办理贴现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责成五台莱商村镇银行对行长宁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10
    决定机关 忻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宁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