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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2019〕072019000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7217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1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