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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港政罚〔2020〕J241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8月13日10时35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富阳新桐水域巡查时,发现杭州富阳新桐建材有限公司有违法嫌疑,违反《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其行为未按照安全停泊的要求调度船舶,维持码头前沿泊秩序。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刘承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