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72278****385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722民初794号 |
案号 | (2019)云0722执42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云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书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莫正茂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83000元及计至2018年8月19日止的利息38430元,合计人民币221430元,限被告于2019年3月31日前清偿,期间自2018年8月19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利息原告表示放弃。若逾期,被告应承担2018年8月19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期间原告的本金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21元,减半收取2310.50元,由被告负担。 现莫正茂申请执行:1、执行被申请人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83000元及计至2018年8月19日止的利息38430元,合计人民币221430元;2、执行被申请人承担2018年8月19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期间原告的本金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本院追缴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10.50元,由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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