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凤(消)行罚决字〔2021〕0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于2021年5月7日查明,东莞市名流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龙平南路名流印象1期6栋1楼)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给予东莞市名流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名流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4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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