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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处字〔2021〕8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原料冷库内“白条鸡”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8
    决定机关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