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瑞市监处字〔2020〕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85元,并对当事人处罚款35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鲍卫平)处罚款22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叶衍甫)处罚款23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8018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5 |
决定机关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止戈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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