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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字〔2019〕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385元;以上罚没合计45385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8
    决定机关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