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市监处〔2019〕4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当事人处查获的违法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1732.8元;3、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1732.8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4 |
决定机关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夏正宇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