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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江 )应急罚〔2019〕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加亚贸易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杭州加亚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时代广场3幢2216室,法定代表人:朱娅。《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571457944P(1/1)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8日,营业期限:2011年03月28日至2031年03月27日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期内经营)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服装,日用百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浙杭(江)安经字[2017]04000148,经营方式:不带储存经营,有效期:2017年06月12日至2020年06月11日。2019年7月4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据行政执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你单位(杭州加亚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时,因你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在场,员工陆美红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一份。2019年7月8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娅到本局递交了相关安全生产台帐,经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具了《责令整改指令书》一份。2019年7月8日,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涉嫌存在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拟予以立案,并报局领导批准作立案查处。现已查明:2019年7月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杭州加亚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时,当场开具的《现场检查记录》一份。2019年7月8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娅到本局递交的安全生产台帐,经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涉嫌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经调查、取证,证实你公司有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实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违法事实。证明上述违法事实的证据有:1、2019年7月4日,当场开具的《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检查时,你公司负责人未在场,公司员工未能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相关安全生产台帐资料。2、2019年7月8日,杭州加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8
    决定机关 江干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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