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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市监案字〔202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和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3
    决定机关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