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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凌工商市监处字〔202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合同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行政处罚内容 一、警告。二、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决定机关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