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宿州元一公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30205****257C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02民初6487号
    案号 (2020)皖1302执423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2-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6一、被告宿州元一公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谷秋实、赵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130099.56元元(以51220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谷秋实、赵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5元,由谷秋实、赵祥负担395元,宿州元一公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4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