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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阳市监芹池罚字【2019】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检验叉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9
    决定机关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