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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克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383049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通中商仲审字第0021号
    案号 (2014)通中执字第000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12-23
    发布日期 2015-03-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南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应支付海盐县飞宇标准件厂货款30126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4140.9元,仲裁费用2067元,计36333.9元。另需缴纳执行费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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