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义执法行罚字[2018]第060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义乌市阿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擅设户外设施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义乌市阿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擅设户外设施2018年9月18日8时,当事人义乌市阿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开元北街129号前放置了一块内容为“车型报价表”等字样的展示牌。当事人擅设户外设施的行为于2018年9月18日9时30分被我局查获,责令当事人于当日10时前将展示牌移除;当事人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于当日10时10分被我局再次查获。经我局责令改正后,现当事人已将该展示牌移除。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31 |
决定机关 | 市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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