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蚌自然支处字﹝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亩土地(小木屋0.4亩、排水闸3.6亩)给淮河河道管理局;2.地上的两栋建筑(小木屋、排水闸)由你单位与淮河河道管理局协商处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1
    决定机关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