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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榆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陕西定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分类不真实行为,违反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第六部门“分类标准”第(二)项第3款和第四款、《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应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信贷资产分类不真实行为,违反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第四条和第十一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第六部门“分类标准”第(二)项第3款和第四款、《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第二部分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决定对定边农商银行处以三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