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赣药监罚〔2019〕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夏桑菊颗粒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80.6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5
    决定机关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