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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商虞交执(非)字第(2021)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9
    决定机关 虞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