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施工用警示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821496972.4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811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4 |
申请公布号 | CN208981192U | 申请公布日 | 2019-06-14 |
分类号 | E01F9/615(2016.01)I; E01F9/688(2016.01)I; E01F9/646(2016.01)I; E01F9/619(2016.01)I | 分类 |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
发明人 | 张海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景泰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权智天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南京长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枢东路2号商住综合楼五楼539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市政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液压装置、档杆机构、警示灯和盖板,所述底座顶部安装有液压装置,所述液压装置包括壳体和竖直安装在壳体底面中心的液压杆,所述液压杆顶部安装有盖板,盖板上安装有警示灯,所述壳体两侧外壁对称开有结构相同的凹面,凹面与另外两侧侧壁形成凹腔,凹腔内安装有档杆机构,所述档杆机构包括转轴、握杆、爆闪灯和档杆,转轴两端垂直安装有档杆且固定安装在凹腔底部,档杆以转轴为中心转动,所述档杆远离转轴一端分别安装有爆闪灯,所述爆闪灯之间安装有握杆;遇到紧急情况时,可拉出档杆机构,开启液压装置,实现紧急警示,而且移动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