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江(消)行罚决字〔2021〕140002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九和路516号的由杭州地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负责管理的杭州地铁大楼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给予杭州地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账号为: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江干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0月2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决定机关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李名赫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