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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银监罚决字〔2017〕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65.83万元,并处1倍罚款65.83万元,罚没合计131.6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8
    决定机关 松原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天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