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阿地市监食处字〔 2019 〕6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64元2、食用菜籽油28瓶。3、罚款5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7 |
决定机关 |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买买提·阿力木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