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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税二稽罚〔2021〕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单位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合计202157.91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127234.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9
    决定机关 台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