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能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92268****279U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922民初601-2号
    案号 (2021)鄂0922执恢23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悟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付朝辉、方红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支行偿还贷款本金余额1144852.43元,利息、罚金及复利16068.52元,本息合计1160920.95元(截止2018年4月3日,此后的利息、罚金、复利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付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被告付朝辉、方红秀不履行债务时,原告以抵押物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被告付朝辉、方红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支行支付保全费15248元; 三、被告湖北能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