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肇庆市端州鸿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328290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202民初2090号
    案号 (2018)粤1202执3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2-05
    发布日期 2019-04-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如洪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广海偿还借款1495939.48元及利息(以尚欠借款1495939.48元为基准,从2014年2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付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二、被告王如洪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李广海律师费20000元; 三、原告李广海对被告肇庆市端州鸿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和平路63号首层第43卡、55卡商铺(产权证号:粤房地证肇字第0200026012号、第0200026013号)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第一、二项未清偿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李广海其他的诉讼请求。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369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广海负担8605.66元,被告王如洪、肇庆市端州鸿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8354.34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