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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消)行罚决字〔2019〕01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阳市中汽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决定给予东阳市中汽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东阳国际汽配城B2号楼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将东阳国际汽配城B2号楼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中国农业银行东阳支行(户名: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帐号:6351010400005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东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0月2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2
    决定机关 东阳市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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