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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卫职罚〔2021〕4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同时责令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8
    决定机关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黄灿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