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航华亿龙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凯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692170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大洼民一初字第00081号
    案号 (2016)辽1121执恢2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洼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26
    发布日期 2016-09-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航华亿龙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工程保证金500,000.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自2013年9月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则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0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孙则勇负担5689元,被告中航华亿龙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7111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