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义执法行罚字[2018]第069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擅自改变停车场(库)用途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擅自改变停车场(库)用途 由于万达广场商圈没有专门的垃圾房且万达写字楼A座正交付给业主,大部分楼层正在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非常多,日常清运时间来不及,2018年10月9日当事人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请义乌分公司万达商管公司在停车场划一块车位用于暂时使用,随后万达商管公司将万达广场负二层K区15个停车位及边上空基给当事人使用。2018年10月12日当事人将这15个车位及周边空基用围挡围起来用来堆放装修垃圾及其他工具物品,占地面积大约320平方米。于2018年10月20日16时20分被我局执法队员查获。现当事人已整改。 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27 |
决定机关 | 市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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