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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执法行罚字[2018]第036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企业未按规定要求作业案
    行政处罚内容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企业未按规定要求作业 2018年7月16日,由于前一天周末商业活动比较多导致垃圾量比平时多很多,且一些客人把垃圾直接扔在文政中路7-125至7-133路段上,万达没有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当事人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未按照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会讨论规定在上午9时之前将辖区内垃圾清理完毕。于2018年7月16日9时01分我局执法队员接上级举报到现场查获。现当事人已将该路段垃圾清理完毕。 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8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