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星晖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传英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67****301M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1971民初3337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粤1971执240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10-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受理费1542.34,保全费716.93元,共计2259.2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69.15元、保全费27.66元,由被告东莞市星晖光电有限公司、肖明忠共同负担受理费1473.19元、保全费689.27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