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济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贷转存、虚增存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4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志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