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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驻西交执简罚字(2019)第139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内容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4
    决定机关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